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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機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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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說明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2位,依業務設5科4室。
單位執掌:
一、運動設施科:公有運動設施之規劃、營繕、整建、維護、租借、場地及器材管理等事項。
二、競技運動科:競技運動之推動、亞奧運運動種類之民間團體輔導與賽會之籌辦、競技運動人才選訓賽輔、運動科學訓練強化及運作等事項。
三、全民運動科:全民運動之推動、非亞奧運運動種類賽會之籌辦、民間體育團體輔導、特殊族群運動與社區體育發展之規劃及推動等事項。
四、運動產業及企劃科:運動產業之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運動場館建設與管理、民間運動場館經營輔導與管理、運動消費爭議之處理、體育發展基金之管理及執行等事項。
五、學校體育科:全市競賽規劃、優秀運動人才之培育與輔導、專任運動教練遴選與考核、學校體育班設置及管理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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