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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10-2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請黨產會勿再以錯誤資訊誤導民眾:金山青年活動中心轉型正義未見曙光,金山未來觀光成隱憂
【新北市訊】
原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約到期,應依契約將地上建物捐贈給新北市,今因行政院黨產會將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財產列為不當黨產,並沒收為黨產會基金財產,現雖委由國產署代管,卻導致新北市府須額外另編預算取得地上建物產權,增加未來活化利用的財務成本。

救國團因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房屋被沒收,提前終止承租土地後,市府除每年損失1,200萬元租金財源外,更為避免廣大園區成為地方治安隱憂,必須關閉園區,而且還要額外花一筆保全費用。另受限於地上建物其他財產移交均須黨產會同意,新北市竟被外界誤解為未善盡管理責任。

又針對黨產會透過媒體說明,早先已完成與救國團點交收歸國有建物,該活動中心迄今似未見市府有後續規劃提出之片面誤導。市府再次澄清,救國團於112年6月30日結束營運後,財政局就與救國團啟動點交作業,但因地上物現況與救國團提供的清冊多有差異,市府要收受或拆除,都要經黨產會同意才能執行,造成行政作業流程冗長,故金青中心迄今尚未完成點交。

新北市府向黨產會呼籲,加速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活化,要靠中央黨產會、國產署與地方合作才能實現「轉型正義」,市府在黨產會行政訴訟確定前的暫管期間,早已先行委託顧問公司先期規劃。至報載光復樓前廢棄物照片,係救國團依黨產會指示移交或拆除而產生之垃圾廢棄物,新北市管理的園區土地,並不會有這些垃圾廢棄物的產生。

資料詳洽: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代理科長 劉美珍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00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主任 劉學文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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