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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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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8-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103年度新北市公私有土地交換資格審查將於8/12截止申請

【新北市訊】103年度新北市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自714日開放受理,至812日截止,今年度交換標的位屬住宅區及乙種工業區,符合資格的民眾務必把握申請時間。

 

新北市政府為使民眾擁有產權但被劃屬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能有等值的土地予以交換,每年皆會審核新北市境內之公有非公用土地,並考量土地的可利用性,挑選適合的標的,提供予民眾作為交換。103年度交換標的共有2件,分別位於五股區芳洲段臨近成泰路3段,面積為231.65平方公尺,總價約800萬元,屬乙種工業區土地)及三重區中民段臨近大同南路,面積為51.64平方公尺,總價約600萬元,屬住宅區土地)。

 

民眾只要持有10年以上公共設施保留地,且無任何出租出借及占用之情形,即可填報相關資料提出申請,有關交換標的相關資訊及申請應備文件可至新北市各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詢問索取,或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下載(http://www.planning.n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311159)。今年度申請受理時間將於812日下午5時截止,請有意願參與土地交換之民眾,加緊腳步把握機會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資料詳洽: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白佳融     電話:(022960-34567226

新聞聯絡: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蔡家雯     電話:(022960-34567051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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