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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市長於108年12月17日率隊拆除板橋區縣民大道3段違建
水利局自108年12月中旬起,針對後巷二次違建及阻隔物持續以公文通知污水下水道用戶自行拆除違建,同時分區進行逐戶勸導拆除違建物
針對少數不配合用戶則由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辦理認定違建事項及評估優先處理次序
歷經近11個月的努力,於10月底終於將列管案全數拆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