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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4-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明確訂定自然景觀天際線高度 淡水竹圍市大會通過
【新北市訊】市府前於100年訂定淡水竹圍地區高度天際線規定,經市府透過電腦模擬數值分析,重新於今年2月辦理檢討及公開展覽,於4月16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明確訂定各個街廓可發展高度,有效達到維護及提升水岸都市景觀目的。

100年1月17日發布實施之「變更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針對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區內山坡地,訂有不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68條」高度限制之執行原則,惟自實施以來因個案繪製山脊線高度斷面圖之認知易產生誤差,且建築物高度是否遮蔽自然山景影響公共景觀權難以建立判斷基準,致無法於明確檢討建築可開發之量體。爰為反映開發建築需要,並兼顧山坡地建築物安全與自然景觀,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啟動「變更淡水(竹圍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天際線高度管制)」案,檢討現行高度放寬審議原則,運用電腦程式進行全面性數值分析,於都市計畫區內各街廓模擬建築物天際線高度,避免因不同基準點分析導致判讀之誤差,產生建築物天際線高度認定爭議。

本案自110年2月17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110年3月3日召開公展說明會,於110年4月16日市大會審議通過,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後續將辦理發布實施作業,透過明確訂定淡水竹圍地區自然景觀天際線高度,有利於民眾開發權益之保障及簡化都市設計審議流程。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副局長信智
資料諮詢:都市計畫科鄭博仁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133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陳文傑專員 電話:(02)29603456轉7175
  • 聯絡人:翁子媛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
  • 聯絡電話: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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