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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7-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公共安全刻不容緩 新北市率全國之先發布實施代拆辦法
【新北市訊】新北市今日率先發布實施「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前於7/10市政會議通過後市府就積極進行後續法令發布實施的作業程序,於今日起正式上路如期實施,未來都更案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實施者與待拆戶真誠磋商協調不成後,可依程序申請市府代拆,讓都更順利往下走。

本次代拆辦法法律位階以自治法規訂定,強化公權力執行效力,在程序上明定五個階段,過程中也兼顧溝通協調機制的完備,讓市府處理代拆更有正當性及合理性,申請前實施者除要秉持真誠磋商精神極盡與待拆戶溝通協調外,申請後市府也會再進行2次協調,若還無法達成共識,市府就會邀集相關單位訂定期限執行公權力。

另外,防災及公辦案件有其迫切性、公益性的需求,簡化此類案件代拆程序縮短期程,即實施者申請代拆後市府再協調不成,即可依程序訂定期限執行代拆,得免再提審議會處理,展現市府著重公共安全的決心與執行效率。



發言人:李擇仁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4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106
相關附件
  • 「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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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權利辦換土地改良物辦法發布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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