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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6-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公告110年5月經合法通知,不到場協商之業者名單
【新北巿訊】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統計,110年5月所召開之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計有12家業者於接獲市府開會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亦未向市府提出書面說明,嚴重輕忽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統計5月間未出席協商會議的12家業者,包括:米米實業有限公司(小蔡電器) 、新莊典華婚宴機構、林樂綺服飾名店、渼珞有限公司、二手家電、速龍有限公司、龍泉寵物店、嘖室股份有限公司、遠智創新股份有限公司、燦豐國際行銷有限公司、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遠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業者地址及所涉爭議類型如附件)。
  消保官強調,協商會議是協助消費者與業者解決消費爭議之管道,但業者於市府通知召開協商會議之公文合法送達後,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導致已到場之消費者於現場空候而無法解決消費爭議,此類無故缺席之業者顯然漠視消費者權益,實無可取。法制局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未出席業者名單,並提醒消費者與該等業者交易時應特別注意。
  • 聯絡人:沈皆涼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18
相關附件
  • 協商不到業者名單(110年5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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