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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8-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屢犯動保法規廢止寵物店許可證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萌萌噠寵物生活館販售生病幼犬,經動保處多次現場稽查,該店家多次違反動物保護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累計已罰鍰17萬5,000元,稽查發現幼犬籠舍面積不足、無法提供專任人員每日照護紀錄表,亦無繳交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現場有2隻幼犬未植入晶片,賣場犬隻資訊卡未懸掛展示籠舍上供消費者閱覽及未提供予購買者具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檢驗證明書,違規情節重大,動保處依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規定予以廢止特寵業字第A1070590號許可證。
萌萌噠寵物生活館發生多起消費糾紛,動保處108年10月17日起,陸續稽查販售幼犬情形,該業者犬隻來源遍及各縣市繁殖場,而上游繁殖場評鑑等級從優等到丙等皆有,導致幼犬來源良莠不齊,已有多位民眾投訴該店家幼犬感染犬小病毒,請動保處協助消費者糾紛調解,由於該店家屢次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未改善管理方式,未做好疫病管控,至今已有5次違規情形,累計裁罰17萬5,000元。
多位民眾投訴萌萌噠寵物生活館販售感染犬小病毒的幼犬,動保處7月7日派員至該特約愛○動物醫院比對病歷資料,該院表示,今年1至6月份僅為萌萌噠寵物生活館3隻幼犬施打基礎疫苗,該業者7月8日至動保處說明,亦無法交代今年售出上百隻幼犬是否皆經特約獸醫師健康檢查及完成疫苗預防注射,加上先前多次違規情形,情節重大,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動保處於109年7月28日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等規定廢止該業者許可證。
動保處表示,寵物業者販賣犬貓時,應妥善照顧動物健康,為保障消費者及店家權益,後續將制訂定型化契約提供各店家使用,並不定期稽查,要求業者落實管理照護責任,每一間寵物店必須要有特約獸醫為每隻動物健康把關,也提醒民眾購買寵物前,可先至農委會網頁https://reurl.cc/exK1VK,查詢「合法寵物業者名單」及個別寵物業者評鑑情形,建議民眾優先參考評鑑優良店家,檢視店家懸掛展示許可證、每籠犬貓合法來源、買賣資訊情形,確保飼主消費權益,另請民眾挑選寵物,也應多花時間仔細觀察動物能否自主進食飲水、有無精神活力、眼睛是否清澈明亮、鼻子是否濕潤無鼻涕、有無施打基礎疫苗及體內外驅蟲等,民眾慎選健康動物,避免消費糾紛。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秘書室主任胡佳楠 電話:29596353分機267、0939379270

  • 聯絡人:胡佳楠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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