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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7-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超商取貨先看清,有「非賣家」要暫停
【新北巿訊】疫情期間網購大行其道,許多民眾選擇去超商取貨付款,打開包裹才發現被騙,立即回超商退貨卻被拒絕。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表示,今年1到7月全國相關的消費申訴就超過1千件,提醒民眾在超商取貨應該先檢視包裝上的寄件人資訊,如果出現「非賣家」等關鍵詞,就極可能是境外寄來的詐騙包裹,寧可請店員不要刷條碼更不要付款,也不要被騙而煩惱不已。
  消保官指出,網路購物原則上屬於通訊交易,買家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雖然得於收到貨品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但實際上臉書或LINE連結的一頁式詐騙網頁都沒有賣家的正確資訊,導致消費者找不到賣家來主張權利。消保官曾調查跨境物流公司,業者表示從中國大陸寄來的物品通常是採取集運方式,包裹上的標籤都把該公司寫為寄件人,事實上該公司連包裹內的物品是什麼都不知道,更不知道賣家的姓名與地址,絕不是境外詐騙集團的代理人或共犯,公司為了自保也只好在寄件人資訊旁邊加註「非賣家」。因此,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超商取貨付款前應該先檢視包裝寄件人一欄有無出現「非賣家」之關鍵詞,或是由附表所示常被申訴的跨境物流公司所寄出,例如在臉書上看到「屏東產地直送的愛文芒果乾」廣告,寄件人卻是某跨境物流公司且註明「非賣家」的話,表示該包裹是來自境外,顯然不合理,極可能是詐騙包裹,在超商店員刷條碼之前還來得及拒絕購買,以免增加自己與店員的困擾。
  林姓超商業者也向消保官表示,超商是依據與物流業者簽訂的契約辦理交貨及代收貨款,不能違反運送契約規定辦理退貨,更無從判斷包裹裏的貨物是寄錯、仿冒品或瑕疵品,他認為網購就像網路交友一樣,一堆俊男美女的P圖「照騙」,如果連面都沒見過一次就急著付錢,去訂購那些超級便宜、來路不明的疑似仿冒品,又怎麼能怪超商店員拒絕退貨呢?消保官強調,類似的消費爭議層出不窮,跨境物流公司的電話通常很難打通,辦理退貨又不夠積極,請民眾於超商取貨前務必先看清寄件人資訊,如果出現「關鍵詞」要馬上叫停,以免花錢被騙又受氣。
  • 聯絡人:王治宇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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