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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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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1-01-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重申淡北道路尊重環評採納地方意見創雙贏
【新北市訊】
有關本府『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為考量淡水地區豐富的自然生態景觀,道路設計主要是採貼近地表高程之平面道路構築方式佈設,並於計畫道路兩旁作植栽配置,選用當地適生、適合原有候鳥等物種棲息之植栽種類,以營造豐富的視覺景觀,同時也兼顧了路外使用者的安全性;本計畫亦結合生態展示、遊憩路徑的複合需求,將原有中斷的自行車道予以串聯。


環評進度部份,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0年1月18日召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專家會議延續會議完畢,初步結論為:
一、專家會議開到今天為止,達成的最重要的結論為:


  部分專家主張本計畫不應開發,若後續審查通過允許本案開發,開發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為達到紅樹林生態保育,應成立生態監督小組,或類似之生態及保育監督組織。
 (二)因應極端水文現象發生頻率劇增,應補充研擬道路安全緊急應變計畫,並承諾不採行河道中之保護工法。
 (三)有關道路定位為「永久性之市區道路」、「設計速率50km/hr」及「限行小型車」之理由,應再補充說明。
 (四)鳥類及紅樹林生態應進行長期調查及監測。


二、附帶建議:
 (一)請於100年1月25日前完成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現場指界作業。
 (二)請開發單位審慎因應開發過程中,引發負面影響之文資法相關之責任與刑責。
本案後續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示,將其結論併入專案小組補充、修正資料後,再送環保署審查。


資料詳洽:雨水下水道工程科股長楊文忠
電話:29603456轉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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