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9-05-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九孔稚貝入海,在貢寮潮間帶養殖池繼續長大
【新北市訊】每年農曆三月起至端午節前後,貢寮九孔養殖業者陸續自種苗繁殖場採購3公分以上九孔稚貝進行放養,今(108)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已經開始,新北市申報期展延至6月底,請業者注意期限完成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

貢寮潮間帶放養的稚貝多採購自苗栗、宜蘭或台東等地區種苗繁殖場,繁殖場會在前一年度也就是去年9月至10月期間培育今年要放養的九孔稚貝,培育6至7個月左右,於今年4至5月稚貝殼長達3公分以上,就會將稚貝販售給貢寮的九孔養殖戶進行中間育成,這些稚貝放養在貢寮沿海天然無汙染的潮間帶,經過養殖戶們6個多月的細心照顧,待九孔達上市體型(貝殼長達6公分以上,約30-35粒/臺斤)便可出貨。

在農曆三月(約國曆四月)左右養殖戶們完成上一年度的九孔採收作業後開始整理養殖池,並準備放養本年度的九孔稚貝,養殖戶會採用分批放九孔稚貝的方式,縮短作業時間減低折損九孔稚貝的風險,也期待今年能夠大豐收。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長李玟表示,108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已開始受理,配合九孔、鮑魚等區劃漁業養殖戶放養作業,市府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申報時間至6月底,請養殖戶務必於6月30日前向當地區公所申報,亦可委託漁業(民)團體(如貢寮區漁會或有限責任新北市鮑魚生產合作社)向當地區公所申報,並協助轉知同業周知,避免因逾期而損及自身權益。
  • 聯絡人:余俊欣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168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