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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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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3-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都市更新有哪些方式?

都市更新並不是所有房子都要打掉重建,小範圍的重建、建築物整建維護也是都更的形式之一,新北市推動都更多元途徑,讓市民依自身條件選擇適合的方案:

一、防災型都更:針對100%所有權人同意之基地,經耐震詳評結果為拆除、結構修復之合法建築物等為優先協助對象,以限期拆除及限期改善之作法:

1、重建部分提供一次到位之50%容積獎勵、鬆綁相關法令限制、補助租金、補貼稅捐,以加速危險房屋重建。

2、整建維護部分則提供耐震補強經費補助,每案補助規劃及施工費用之額度提高至75%,並以1,200萬元為上限。

二、危老重建計畫:針對100%所有權人同意之基地,配合中央促進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符合相關規定,循建照申請程序辦理重建,最高提供容積獎勵上限40%

三、簡易都更:針對100%所有權人同意之基地,符合面積、臨路條件、重建後環境要求相關規定,即可簡化審議程序,循建照申請程序辦理重建,最高提供容積獎勵上限20%

四、一般都更重建:針對多數所有權人同意之基地(一般地區需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及面積4/5同意),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符合面積、臨路條件、重建後環境要求相關規定,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計畫核定後,始得循建照申請程序辦理重建,最高提供容積獎勵上限50%

五、整建維護:針對建物外牆立面修繕、公寓增設電梯及建物耐震補強提供經費補助,每案補助額度為規劃及施工費用50%,並以1,000萬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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