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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2-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都市更新須經過哪些程序?

 都市更新主要分為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等三階段:第一個是事業概要階段,此階段為都市更新發起階段,主要是確定都市更新單元範圍、未來發展方向與原則。

其二為事業計畫,事業計畫是一個都更案的執行計畫,重點是確定都更案的主導者是誰、建築設計內容、拆遷安置計畫、容積獎勵有多少、要採用什麼方式來分配以及財務計畫等。並透過都市更新委員會之審議機制,保障地主及相關權利人的權利,並確保開發計畫之可行性。

其三為權利變換計畫,此階段是更新後分配計畫,重點在於權利價值的估價、選配程序以及更新成本的提列。權利變換較傳統協議合建多了法令保障,且對參與都市更新者的權利與義務有明確的規範。

而三個計畫中只有概要和事業計畫兩個階段需要簽署同意書,也只有事業計畫階段不能省略。

另外這三個階段都必須經過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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