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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提供高齡者友善的居住環境,強化都市使用機能,並協助民眾辦理老舊公寓加裝電梯,新北市政府提供增設電梯補助經費,只要基地現況條件符合電梯升降通道尺寸設置者(至少2.25平方公尺),且位於新北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屋齡達15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即可依下列2種方案擇1提出補助申請:
1.「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每案補助總經費(含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50%,位於策略性地區得提高至75%。
2.新北市政府辦理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電梯特快車方案):每案補助總經費(含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45%,補助費用之總額不得逾新台幣200萬元,若於民國111年12月31日前申請增設電梯使用執照,得另行加計示範獎勵金新臺幣120萬元。
二、 電梯補助相關資訊可上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