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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2172地號等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2172地號等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4年3月18日至114年4月16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及本市三重區永順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永順里辦公處閱覽。 五、廢止本更新單元範圍內「永安北路一段11巷」及「永安北路一段11巷16弄」之基地內現有通路,廢巷示意圖詳見本案計畫書、圖。 六、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11ekMp。
市長 侯友宜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