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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仁義段731-2地號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都市設計審議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3年4月12日至113年5月12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公告欄、三重區五福里及五華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五福里及五華里辦公處閱覽。
五、本案事業計畫圖面框選處及其說明內容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府112年1月7日新北府城更字第1114685886號核定函核定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六、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請依訴願法第14條第2項及第58條第1項規定,自本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層轉內政部提起訴願,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遞日。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zdjs.tw/。
市長 侯友宜
核定-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仁義段731-2地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