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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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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10-25
  • 截止日期:2021-11-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5等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5、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0年10月25日起至110年11月01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甄選職務係公務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4,916元。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約至110年12 月底)。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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