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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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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5-03
  • 截止日期:2024-05-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5等職代(施工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建築工程之安全及衛生管理、土石方計畫審查及剩餘土石方流向抽查及違規列管及專案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學歷:
1.專科以上學歷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學系畢業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經驗者(附工作證明)。


徵才條件
1.曾任土木、建築相關工作者優先任用。
2.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5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施工科5等職代(施工缺))。(親送者請送至本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甄  試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得擇優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5個月。
  • 聯絡人:許祐祥
  •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36
  • 傳真號碼:02-29686064
  • 電子信箱:AN8549@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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