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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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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7-29
  • 截止日期:2021-08-04
  • 發佈單位:三峽區公所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災害應變、復原工作。
二、大豹溪水域安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役政災防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操作。
三、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及熟悉行政機關運作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請逕至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精英自行下載,報名者簽章欄位須親自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五)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0年8月4日前掛號(郵戳為憑),並於應徵封面註明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務代理,逕寄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列備取1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僱用期間預計自110年8月11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301邱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02-35012875陳小姐。


備  註
一、官等職等: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新臺幣27,434元)。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僱用期間:預計自110年8月11日起至本職缺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民政科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相關附件
  • 甄選報名表

    ODT
  • 甄選報名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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