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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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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4-17
  • 截止日期:2024-04-26
  • 發佈單位:人事室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支援瑞芳地所)
職缺數
正取:1名 備取:2名(候用期限:5個月),得從缺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地籍測量、地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3年10月底。)
工作地點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32號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 國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3. 具有地政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5. 支援瑞芳地政事務所。
報名手續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籍測量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支援瑞芳地政事務所」。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 公布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S6007@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地籍測量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支援瑞芳地政事務所」。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異動證明等)。
5.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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