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1-07-23
  • 截止日期:2021-07-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視障按摩業務輔導員1名(預估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視障按摩輔導及促進身障者就業服務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3)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企業管理、新聞傳播及觀光休閒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5)從事視障按摩輔導及非法按摩稽查工作一年以上者。
2.具獨立作業能力。
3.需具備汽機車駕照及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0年7月23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已取得的證書影本。
(3) 機車駕照影本及普通小型車駕照影本。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輔導員」規定,月支32,546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