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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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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8-26
  • 截止日期:2024-09-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社工助理(依衛福部規定僅供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應徵)
職缺數
6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缺別
兼職(時薪)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以下工作項目為預期之內容,將視個人狀況安排調整。
(一)於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事項,如陪同訪視、陪同會面、安置體檢、陪同就醫、發送物資、辦理福利身分、電話問安、陪同鑑定。
(二)協助個案接送。
(三)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如志工方案、實物銀行、惜食業務、佈老志工。
(四)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五)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如公文交換、物資整理搬運、會議記錄、紀錄建檔、資料建檔及整理各項調查庶務性行政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局轄下4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板橋第二、三重、瑞芳、蘆洲及北海岸)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依考選部公告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清單)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徵才條件
工作期間最長1年半,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時薪新臺幣220元(依衛福部規定辦理),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遵循勞動基準法「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等勞動相關法規。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頁網站附件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學生證應蓋有112學年度下學期冊章,若無註冊章應於提供在學證明影本)、(4)(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社工助理)」,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58,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9月2日止(以郵戳日)。
甄  試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相關附件
  • 社工助理報名表

    DOCX
  • 社工助理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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