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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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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2-08-05
  • 截止日期:2022-08-16
  • 發佈單位:林口區公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役政災防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有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備  註
1、 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附件下載,並請親自簽名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 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送)新北市林口區公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3、 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防疫期間得視情況改以視訊方式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 工作報酬:約僱3等22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28,534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5、 僱用期間:至111年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1年12月),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要求留用。
6、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033111#351鄭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6033111#532林小姐。
相關附件
  • 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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