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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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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11-07
  • 截止日期:2019-11-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5等職代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財產管理協辦。
2.大樓管理協辦。
3.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435藝文特區附近,湳仔溝抽水站內)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有公務機關任職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108年11月13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吳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代)-秘書室」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  試
1.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2.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內有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備  註
1.僱用期限:自報到之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
2.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4,916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1個月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請下載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0吳先生。
  • 聯絡人:吳先生
  • 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0
  • 傳真號碼:(02)89699403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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