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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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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4-22
  • 截止日期:2024-04-29
  • 發佈單位: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
書記職務代理人 (2等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4月2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陳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2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1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28,350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783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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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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