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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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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7-05
  • 截止日期:2019-07-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臨時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高灘地園區管理及防汛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435藝文特區、新月橋附近,湳仔溝抽水站內)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中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熟稔office文書處理軟體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108年7月12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施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郵戳至遲以108.7.12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本處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  試
1.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2.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試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備  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無條件解僱。
2.依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通案薪資標準支付,月酬支金為新台幣23,600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1個星期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請下載本處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施先生

  • 聯絡人:施先生
  • 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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