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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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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5-02
  • 截止日期:2024-05-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6等聘用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障基金、研考及評鑑相關業務。
2、辦理身障勞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及1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如為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企管、會計、觀光、經濟、心理或輔導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
2、具備活動完整規劃暨獨立執行能力。
3、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3年05月02日起至113年05月1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二、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未獲擇優通知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  註
1、本甄選職務係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薪點280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聘。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蕭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26)。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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