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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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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1-10
  • 截止日期:2023-01-13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土木工程職系技士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管理業務。
2. 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3. 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且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備  註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3戴小姐,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369廖課長。
  • 聯絡人:戴小姐
  • 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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