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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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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11-28
  • 截止日期:2024-12-10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經建課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機械工程職系技士職缺
職缺數
1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停車場管理(含設備保養、經營管理及火險合約等)相關業務。
2.游泳池等相關業務。
3.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機械工程職系調任資格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3.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備  註
1.本所經建課技士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為限)。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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