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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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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9-11
  • 截止日期:2023-09-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7等暫僱
職缺數
1名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擔任府會聯絡事宜(含府會聯繫、溝通,議事動態掌握,議員關切案件之了解、轉知、列管及回報,協助公共關係推動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需具土木、營建、建築相關學系碩士學位)。



徵才條件
1.曾任政府機關建築管理或工程相關工作10年以上(附證明資料)。
2.具溝通協調或傳播知能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2年9月15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局7等暫僱)。(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經驗證明資料。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甄  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1年1僱)。
2.薪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42,541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得擇優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3個月)。

  • 聯絡人:詹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39
  • 傳真號碼:02-29686064
  • 電子信箱:ae5756@ntpc.gov.tw
相關附件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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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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