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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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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3-27
  • 截止日期:2023-04-10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約僱3等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役政、災害防救等役政災防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2.能配合業務夜間及假日加班。

備  註
1.本所約僱3等220薪點職務代理人(月酬新臺幣28,534元整),代理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缺列112年普通考試任用計畫所遺業務,僱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12年10月左右。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約僱職代甄選報名表、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男性請檢附退伍令(皆以A4影印)。
3.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寄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約僱3等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本所聯絡電話(02)2992-9891*164許小姐。
4.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面談甄選,並得酌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貼足郵資並附空信封,以免無法投遞),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相關附件
  • 新莊區公所約僱職代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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