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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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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4-30
  • 截止日期:2021-05-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約聘人員(7等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採購、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13樓)
薪  資
40,001至50,000
徵才條件
1.學經歷:國內外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其他:具公務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熟悉文書作業軟體、具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者。
報名手續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官網最新消息/徵才資訊/應徵人員應備文件(非編制人員)http://www.cop.ntpc.gov.tw/下載,務必親自簽名並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資格證明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14湯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
2.前項「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 ah0539@ms.ntpc.gov.tw。
甄  試
初審(應徵文件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筆試科目為「工程施工查核報告檢誤測驗」,測驗時間為50分鐘;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且恕不另行通知。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及面試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錄取者電話通知報到,未如期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聘用事宜。
備  註
1.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前揭人員預計110年12月2日復職,如該員提前復職則聘用期間至復職前1日止)。
2.薪資:7等約聘人員328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40,901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工退休準備金。
3.本案甄選職缺依總分排序名次依序遴用,正取名額1人,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5.本案職缺係屬預估性質,倘未如期開缺,本處保有撤銷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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