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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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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2-16
  • 截止日期:2024-02-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5等約僱(法務)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擔任公寓大廈、廣告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行動電話基地台及山坡地防災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法律系畢業。



徵才條件
1.具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尤佳(附相關資料證明)。
2.具有服務熱忱、積極、細心、學習力佳、應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並配合加班及出差尤佳。
3.熟稔電腦作業(二代公文)、word、excel文書處理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2月22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寓大廈管理科5等約僱(法務)」。(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甄  試
資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113年3月20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1年1僱)。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另得擇優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5個月)。
  • 聯絡人:詹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39
  • 傳真號碼:02-29686064
  • 電子信箱:ae5756@ms.ntpc.gov.tw
相關附件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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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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