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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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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3-30
  • 截止日期:2020-04-06
  • 發佈單位:秘書室
科員職務代理人 (5等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副標題
教育局秘書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本局文書管考、陳情受理、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科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秘書室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徵才條件
1. 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獨立思考及具備政府機關公務行政、公共關係、行銷業務經驗者尤佳。
3. 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佳。
4.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109年4月6日前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連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
甄  試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制復職前1日止。)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916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851 連小姐。
  • 聯絡人:連小姐
  • 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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