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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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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1-19
  • 截止日期:2021-01-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資產管理部 組長1名、綜合業務部組長1名、資深規劃師2名、行政部 組長1名、行政部 專員2名
職缺數
7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如附檔徵選公告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39號3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如附檔徵選公告
報名手續
一、本中心應徵資料表。
二、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需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相關證照、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四、服務及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在職、離職證明或軍、公、勞保投保紀錄等…)。
五、近六個月內每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
甄  試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本中心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二、經本中心電話通知面試者,需本人親赴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應徵資料表勾選返還資料並檢附足額回郵信封或郵局便利袋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及足額掛號郵資者,恕由本中心籌備處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職缺上班日期約為110年3月,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備  註
一、薪資:
(一)組長:月薪新臺幣7.1萬至8.6萬元。
(二)資深規劃師:月薪新臺幣5.8萬至7萬元。
(三)專員:月薪新臺幣4.8萬至6萬元。
二、新進員工均須先行試用 試用期間以三個月為原則 。
三、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並於應徵資料表簽署「承諾事項」,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應徵者須於應徵資料表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四、本中心進用人員應符合「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
五、聯絡方式:洪小姐,02-2957-1999 分機310
相關附件
  •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應徵報名表(110年第1次)

    DOCX
  •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應徵報名表(110年第1次)

    ODT
  •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徵選公告暨應徵報名表(110年第1次)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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