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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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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2-21
  • 截止日期:2024-03-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志願服務等相關業務。
2.工作地點: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5)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6)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3月6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標準:新臺幣3萬7,800元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1月4日止(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113年2月23日出缺)
3.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新版).docx

    DOCX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新版).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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