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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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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10-04
  • 截止日期:2023-10-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臨時人員
職缺數
1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駕駛公務車。
工作地點
詳參徵才條件。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下列條件前5項須同時具備)
(一)國內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須檢附最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台灣設籍10年以上),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四)限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五)月支報酬新臺幣26900元。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報名手續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頁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內容項目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12年10月13日前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周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9653359#2121。
甄  試
(二)甄選方式: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辦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擬甄選臨時人員1名,甄選方式含面談、筆試、實務操作或其他方式之甄選作業。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聯絡人:周逸珊
  • 聯絡電話:02-89653359#2121
  • 傳真號碼:02-89653549
  • 電子信箱:AP6118@ms.ntpc.gov.tw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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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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