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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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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2-06-24
  • 截止日期:2022-06-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約僱人員1名(約僱5等)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職務再設計相關業務。
2、就理身心障礙表演藝術工作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3、辦理身心障礙就業輔導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及1樓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以上,且為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會計、觀光、經濟、企管、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2、具備活動完整規劃暨獨立執行能力者。
3、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者。
4、具身障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1年06月24日起至111年06月30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甄選職務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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