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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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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4-15
  • 截止日期:2024-04-29
  • 發佈單位:人事室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民團體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具公務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六、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辦事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0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甄  試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6.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社會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7.薪資待遇:22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29,700元整)
8.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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