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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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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4-12
  • 截止日期:2024-04-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6等暫僱人員(1名,秘書室)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司登記、法制作業、法制考核、訴願等相關業務。
2、性別平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大學法律科系或相關管理科系畢業。
徵才條件
1、具有辦理相關法制作業經驗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28條各款情事。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4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秘書室6等暫僱人員」。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
(2)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雙面列印),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備取至多擇優2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後續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逕自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1、本職缺為6等暫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薪點328點,折合月薪新臺幣44,280元。
2、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吳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5472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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