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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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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1-09
  • 截止日期:2020-01-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社會工作師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兒少保護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個案緊急救援(主要工作為兒少保護組、成人保護組、或性侵害保護扶助組直接服務業務)、調查及家庭處遇等直接服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汐止區駐點辦公)。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專技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有案,符合社會工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
報名手續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機關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1筆派令。
4.最近1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社工師證書。

甄  試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筆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機關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機關得予從缺。
備  註
1.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聯絡電話:陳小姐02-89653359分機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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