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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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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1-27
  • 截止日期:2021-02-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保行政職系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廢棄物處理規劃科)
職缺數
正取1人;候補2人(候補期限:3個月)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廢棄物處理廠(場)營運管理等綜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備  註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2月3日)前,登入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案人事服務網事求人連結:https://s.yam.com/ktKto]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學歷證件。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最近3年獎懲令。
(六)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三、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項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2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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