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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6-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防災自治條例配套上路 簡單上手
【新北市訊】為加速落實今年3月23日實施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簡稱防災自治條例),新北市府公告防災自治條例申請作業、租金補助及稅捐補貼相關流程及申請資料範本,讓民眾申請更為便利、簡單上手,加速危險房屋重建、整建補強作業。

防災自治條例主要目的在於限期消除潛在危險建築物,提供重建及整建維護2種協助方式,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表示,為降低民眾辦理建物結構加強的財務負擔,只要在109年3月22日前申請整建維護,比起一般案件,工程費用補助額度自1,000萬元提高到1,200萬元;至於重建部分,在109年3月22日前拆除危險建物領到拆除完成證明,即有50%容積獎勵一次到位以及一年內一戶每月最高4,500元租金補助和地價稅及房屋稅補貼。

張溫德處長進一步指出,在重建流程方面,為使申請程序簡便及縮短整體時程,在建築執照申請上讓民眾可依需求選擇先進行拆除再辦理新建程序,或者拆除及新建程序同時申辦。希望能以簡單程序、明確的獎勵使住戶快速凝聚共識,儘快跨出重建安全家園及提升建築結構耐震能力的第一步。

更新事業科徐子宏科長補充,目前已完成申請防災自治條例相關申請資料範本格式,幫助市民準備申請書件簡單上手,相關條文及範本現已公告在都更處首頁「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專區(http://www.uro.ntpc.gov.tw/)下載,如有任何問題亦可電洽都更處詢問,電話(02)29506206。

發言人:邱信智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4
資料諮詢:更新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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