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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1-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府大樓出現幽靈便當?消保官令業者改善後始得營業
【新北巿訊】媒體報導「中原院餐廳」外送便當廣告單上之地址寫「新北府大樓8樓」,但新北市政府8樓是彭園餐廳,且無外送便當。因本案攸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於107年1月8日至業者營業處稽查後,該業者已拉下鐵門實質歇業。消保官要求業者1月10日上午到府說明,並命其立即改善廣告不實及現場衛生環境不佳之情形,始得再行營業。
  新北市法制局局長黃怡騰指出,企業經營者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定有明文。便當業者以不實的地址誤導消費者以為便當是新北市政府8樓餐廳所販售,除對彭園餐廳構成侵權行為外,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32條第2項規定,業者若不依限改正,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經營「好師父川味便當」的吳姓業者接受消保官行政調查時坦承「中原院餐廳」及「泰羊城餐廳」之不實廣告傳單皆為其委託印製並發送,因為「好師父川味便當」的營業據點人潮較少,竟突發奇想使用新北市政府8樓及永和區之假地址,希望能吸引附近外食民眾注意,「泰羊城餐廳」傳單所附之永和區電話更設定市話轉接至自己手機,兩家「幽靈餐廳」的廣告傳單各印製4,000張,但沒想到只發出100張即被媒體爆料,目前已暫停營業且將剩餘廣告丟棄。
  消保官表示,便當店廣告不實的部分已令吳姓負責人立即改正,並告知相關法律責任,至於食材及環境衛生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部分,市府衛生局已完成相關稽查,並令業者於107年1月10日前改善完竣,否則將依法裁罰。消費者如遇有相關消費爭議,可撥打1919全國食安專線進行檢舉,或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請求協助。

  • 聯絡人:沈皆涼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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