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7-10-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漂流木勿任意撿拾 小心觸法
【新北市訊】泰利、蘭恩颱風先後靠近臺灣海域,帶來豐沛雨量,適逢東北季風吹襲,海岸也陸續出現漂流木堆積情形,最近也有民眾任意撿拾遭警方查獲。農業局再次提醒民眾,除非政府機關正式公告開放自由撿拾,切勿任意拾取,以免觸犯森林法,得不償失。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天然災害過後,常有漂流竹木,流入本市沿岸除了立即派員前往辨識是否為貴重木,並集運保管,經辨識後非貴重木的廢柴、竹、木則由相關機關儘速清理。

農業局表示,常有民眾趁颱風假時進入海岸撿拾漂流木,依照森林法規定,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民眾在政府機關正式公告開放後,才能在指定的時間及區域內「自由撿拾清理」。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清理」的漂流木主要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的木材為原則,平時在海邊的漂流木,民眾仍不得撿拾,以免觸犯森林法第50條,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還可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貴重木,更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高併科贓額二十倍以下罰金,最高可求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竊木用的重機械和車輛列為犯案工具將予沒收,請民眾務必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 聯絡人:李瑞玲技正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105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