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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老闆別再下班亂用LINE交辦工作了!通訊軟體LINE在台灣普及率超高,許多雇主在上班時間用來指派工作,甚至下班後,持續對勞工傳LINE盯工作進度。勞工局104年首度受理雇主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辦工作,要求勞工在家提供勞務的仲裁申請,經仲裁委員會作成新北府勞仲字第2號仲裁判斷書,認定資方應給付加班費。
根據仲裁判斷書內容,本案資方雖主張勞工只需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員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鐘,並補助電話費200元,但仲裁委員根據勞方提供完整的通訊紀錄資料,依LINE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前後密接程度及實際通話時間進行綜合判斷,認定確有工作場域外提供勞務的事實,必須按分鐘為單位計算加班費。
勞工局重申,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即屬勞動基準法所稱的工作時間。雇主在下班後或假日,以通訊軟體、電話等要求勞工工作,仍算加班。勞工局統計近3年一共受理34件仲裁案,居全國第一,佔全國總案量(45件)75.6%,協助勞工爭取金額約達453萬元。勞資爭議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處理紛爭,即使調解不成立,雙方仍可共同申請交付仲裁,或是不經調解程序直接申請仲裁。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明,仲裁案都在勞工局召開,平均只召開2次仲裁庭,選擇獨任仲裁人處理天數65天,選擇仲裁委員會也只需要88天,而且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遠比舟車勞頓跑法院興訟來的有效益。若勞工朋友對於調處程序有任何疑問,可於每週一至五上班時間撥打「勞工法令諮詢專線」(02-29603456分機6528-6531)諮詢。
撰稿人:勞資關係科 股長吳彥霖 29603456分機6524
資料詳洽:勞資關係科 科長賴彥亨 29603456分機6523 / 090572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