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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8-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動保處抽驗寵物食品 1件零食汞含量超標已回收銷毀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至蘆洲區不定期隨機抽驗市售寵物食品12件,其中1件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檢驗,確認重金屬汞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標準,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4條第1項第2款不得販售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含量超出安全容許量之寵物食品規定,動保處依法函處該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目前已下架回收及銷毀。
動保處每年不定期前往各大寵物食品賣場進行稽查,今年截至8月已稽查237件寵物食品,並委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協助抽驗32件寵物食品、共47項檢驗項目。稽查案件中4件產品因廣告誇大不實、違法宣稱療效及產品已過效期等問題,依動保法分別裁處3萬元罰鍰;另4件因標示問題,發文業者限期改善。動保處致力為毛寶貝食品健康安全把關,5月份派員至蘆洲區隨機抽樣市售寵物食品共12件,產品種類包含乾飼料、罐頭、零食等,檢驗包括沙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重金屬、亞硝酸鈉等項目,其中1件○○○鮪魚鱈魚丁純肉凍乾,經檢測結果重金屬汞含量超標,違反動保法第2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除依同法第27條第9款裁處業者5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23-2條規定,會同農業局政風室至現場進行銷毀作業。
動保處至業者回收產品存地,經現場盤點數量,與該業者於販售通路回收之清單數量相符,當場以利剪損毀產品外包裝後裝袋回收,完成銷毀作業。動保處獸醫師謝侑達表示,犬貓若長期食用汞含量超標之產品,可能會出現協調變差、行動遲緩、肌肉無力情形,嚴重的話還可能出現腎臟代謝問題。重金屬汞含量超出「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已違反動保法第2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27條第9款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並命其30日內完成改善;並依同法第23-2條要求業者30日內回收。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醒飼主,購買犬貓寵物食品時,要確認外包裝標示中文文字內容,舉凡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避免選擇來路不明的寵物食品而影響毛寶貝健康,若發現有疑義的產品,可撥打動保處電話02-29596353諮詢。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組長 電話2959-6353分機220 手機0928778137
  • 聯絡人:謝侑達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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