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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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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1-29
  • 截止日期:2024-02-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政風預防及維護相關業務。
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具行政機關公文簽辦相關作業經驗,或曾於政風機構服務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
-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home.jsp?
id=dec5a2b78aef6c85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政風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紀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0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甄  試
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1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進用期間:報到日起至113年法務部廉政署廉政人員專業訓練結訓日止。(預計為113年2月2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惟仍視法務部廉政署通知而定)。
2.薪資待遇: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新版).docx

    DOCX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新版).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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