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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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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6-23
  • 截止日期:2021-06-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新建工程處土木科3等職務代理人(正取1人;備取:擇優得列候若干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數
1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本處行政相關業務。
2.FB文案撰寫。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5-6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歷畢業。
徵才條件
1.經歷: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2.其他: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office作業系統)。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前檢具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機關地址:2384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科3等職務代理人】。
2.檢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網頁下載 http://www.contcg.ntpc.gov.tw/index.aspx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6)其他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甄  試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於本處通知當事人面試時間時告知,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甄選獲錄取者通知報到日期及辦理簽約僱用事宜,應徵人員如不符本處所需,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2.初審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1.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27,434元,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受僱人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3.錄取人員請於報到當日繳驗最近三個月內經由符合職安法令規定之指定醫療機構開立之體格檢查報告正本(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未依規定繳交者,本處將取消錄取資格。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5.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於本處通知當事人面試時間時告知,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電話:02-86871266#6501(分區辦公5207)
相關附件
  • 報表名【doc】

    DOC
  • 報名表【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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