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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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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9-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非原住民可以租用公有原住民保留地嗎?向誰申請?
符合下列條件後,向轄區公所申請。
  1. 在轄有原住民保留地的鄉(鎮、市、區)內設有戶籍。
  2. 須為自住房屋坐落土地。
  3. 土地本身依法得為建築使用。
  4. 每戶基地面積不得超過0.03公頃(約90.7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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